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姜斜坑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本澄清函是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修改及补充。
现就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并附有相关工程合同复印件及招标方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中的同类业绩指:涉及将实时数据传输至相关应急处置部门的项目的相关业绩,比如三防、环保、公安、消防、应急、疾控等应急处置部门,特此作澄清说明。
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