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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信息
 

梅州市梅雁中学沿街店铺用电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梅州市梅雁中学沿街店铺用电改造项目(招标编号:MYJX2024-02),招标人为梅州市梅雁中学。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梅州市梅雁中学沿街店铺用电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MYJX2024-02。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工程预算:人民币36万元(不含税,包工包料包验收包移交)。

2.5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2.6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扶外路。

2.7招标范围:

新装500kVA变压器一台;沿街店铺用电线路改造;实现抄表到户;办理设备移交手续(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以上(含三级)许可。

3.3.2投标人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甲方付款记录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附有甲方验收合格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且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

3.4.1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须符合国家对相关负责人的要求,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至投标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需驻项目现场管理,如有事临时离开项目现场需向甲方提交纸质请假申请;

3.4.3中标后进场时,甲方将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核查(含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至投标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方可进场;

3.4.4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将随机对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核查(含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至投标报名截止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人员需一致,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合的人员将会被请出项目现场,项目施工暂停整改,直至与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一致方可继续施工,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信用中国”截图并附上信用信息,格式见第七章);

3.6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提供承诺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格式见第七章);

3.7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格式见第七章):

3.7.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3.7.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7.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7.4愿意且有能力为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

3.7.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7.6未被纳入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3.7.7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公司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3.7.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3.7.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7.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公司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梅州市梅雁中学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部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4. 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或地点要求如下两种(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

4.1线上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eiyanzgs@163.com。要求线上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4.2线下投标报名的方式、地点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总工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同时须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求线下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有效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资格审查于报名时进行预审,开标时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审。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MYJX2024-02);

7.5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汇款方式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以供查询;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梅州市梅雁中学;

账号:118002516010003261

开户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营业部。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  138 2384 1987    曾工  134 3011 7707

联系电话:0753-2212 998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

现场踏勘联系人:曾老师 138 2380 9096

9.招标人拥有本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梅州市梅雁中学

2024年4月10日




招标文件:梅州市梅雁中学沿街店铺用电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

附件(图纸):梅雁中学沿街店铺用电改造项目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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