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以上(含三级)许可。
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甲方付款记录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附有甲方验收合格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1.4 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二、投标人须知:
2.1 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hinameiyan.com下载招标文件。
2.2 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2.2.1 线下报名:投标人需将2021年1月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带齐资料在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总工室进行报名。开标当日现场不接受报名。
2.2.2 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2021年1月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在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发送到指定邮箱:meiyanzgs@163.com;网上报名提供的资料要与投标文件的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开标当日现场不接受报名。
2.2.3 联系方式:冯工 138 2384 1987 曾工 134 3011 7707
2.3 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报名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交给工作人员当面清点;或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打印转账凭证,并告知招标人;定标后中标公司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待开标会结束后退还。
2.4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2.5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一《丙村水电站10kV备用电源项目需求》完成本项目。
2.6 投标人投标报价按附件二《丙村水电站10kV备用电源项目投标报价表》填报,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不含税),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不超过最高限价方为有效报价。
2.7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2.7.1 纸质版投标文件1式5份,1份正本和4份副本;
2.7.2 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存放在U盘里,内容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7.3 所有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口加盖骑缝章;
2.7.4 商务投标文件(报名资料等)、报价表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分三个文件袋单独包装提交(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表必须分开装订,且商务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投标报价)。
2.8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须填写《投标总报价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填报好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送招标工作人员。
2.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例图详情请看附件三,如不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评审及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按照附件二《丙村水电站10kV备用电源项目投标报价表》填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明细表中各项合计价相加得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进行比较,投标总价(不含税)最低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排序。如出现最低价投标人废标情况,则中标候选人顺延。
四、合同签订及工期:
4.1 定标后,中标人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2 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天气影响工期除外,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
五、合同费用支付及结算:
5.1 本工程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
5.2 本工程完成且验收合格后90天内支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95%及履约保证金;
5.3 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合同结算总金额的5%,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检查无遗留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
5.4 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 %)专用发票,甲方按票面金额支付。
5.5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无息退还。
六、招标人拥有本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招标文件:丙村水电站10kV备用电源项目招标方案及定标方法.doc